西站地区南广场出入口违建拆除及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西站地区南广场出入口违建拆除及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站地区南广场出入口违建拆除及恢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站地区南广场出入口违建拆除及恢复工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西站地区出站系统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D座17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拆除、装修改造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企业需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新】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97497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6日 09:00至2018年11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D座17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00至2018年11月0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D座17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D座1701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其它补充事宜:
3.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3.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3.3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4本项目不安排集中现场踏勘。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招标
|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