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102、S325胶王路等危险路段监控设施及信号灯改造 招标公告

省道S102、S325胶王路等危险路段监控设施及信号灯改造 招标公告

淄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淄川区省道S102、S325胶王路等危险路段监控设施及信号灯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总体概况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工作的意见》(淄政发发【2017】19号)要求,2018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对全区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共排查出六处市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为做好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现对淄川区省道S102、S325胶王路等危险路段监控设备及信号灯改造项目进行招标。二、建设原则(1)先进性原则:系统设计和建设要具有前瞻性,升级的硬件设备和存储系统要求采用新产品、新技术,保证工程的可延续性,为系统扩展和应用打好基础,保证系统建成后在3~5年时间内不落后。(2)实用性原则:系统按照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到结构优化、数据管理完善、使用方便、工作流程科学合理,把实用性放在第一位,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把系统建设成“实用工程”。(3)标准性原则:系统按照同一标准开发,保证信息传递畅通。(4)经济性原则:系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投资,降低造价,做到系统性价比最高。(5)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授权机制,为不同的用户提供合适的访问权限;提高数据的抗破坏能力,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或盗用。(6)开放性与可扩充性原则:为了保证系统的顺利使用,系统设备应采用行业主流知名品牌设备,并且能与其他监控子系统相互通信,同时提供开放的SDK软件接口及二次开发接口,为将来视频监控系统的集成和多系统联动打好基础。(7)通用性原则:结构开放灵活,易于维护扩充;系统采用通用性理念,可以延长软件生命周期。(8)分步实施原则:系统建设应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根据不同应用阶段的需求,分步进行系统建设。(9)可扩展性: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及系统软件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能,能在保证现网业务正常运营条件下对系统进行扩容和调整,优化和提升系统的运营能力和性能。(10)可管理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管理手段,方便对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虚拟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平台及应用程序等进行有效地监控、管理与维护。三、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1202-2014《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GA/T 652-2006《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648 -2006《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7-2001《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机动车、驾驶员及违法管理等相关数据库规范》2004版《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 -2011《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870-2010《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格式规范》GA329.3-2006《全国公安机关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A380-2002《交通管理违法信息代码》GA408.1-2006《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 第2部分 交通违法编号》GA 408.2-2006《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 第3部分 交通违法地点编码规则》GA408.3-2006《交通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 648-2006《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 第7部分 号牌种类代码》GA_24.7_2005预算金额:1396208.70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小微企业(二)监狱企业(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淄博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地址:淄川区淄城路400号
联系人:陈凯联系方式:0533-21390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五路68
联系人:傅浩联系方式:13806433896
发布人: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20时26分54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号灯 监控设施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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