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八里镇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二次)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以平交知〔2018〕8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以平交复〔2017〕429、4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18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静宁县八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八里镇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施工(二次)。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八里镇,具体为:
(1)静宁县八里镇剡白至柳湾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路线全长4.765公里,分一条主线、两条支线。其中主线起点位于八里镇柳家湾接现有道路,终点位于孙家崖边与现有道路相接,路线长2.77公里;支线1位于仇家湾,路线长1.0公里;支线2起点位于靳坪,终点位于邹家新庄,路线长0.995公里。
(2)静宁县八里镇靳坪至小湾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起点位于八里邹家新庄接现有道路,终点位于柳家湾与现有道路相接,路线全长3.158公里。
3.技术标准:全线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肩宽度2×0.5米。路面结构为: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找平层。全线采用部颁四级(单车道)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受限路段设计速度10公里/小时,路基洪水频率1/25。
4.项目概算:351.544万元(其中剡白至柳湾203.0465万元,靳坪至小湾148.4975万元)。
5.资金来源:2018年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6月28日。
8.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公里) | 主要工程量 |
BLSG | 剡白至柳湾 | 4.765 |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 |
靳坪至小湾 | 3.158 | ||
合计 | 7.92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且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项500万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300万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2项300万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3)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6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解决是否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同类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3.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11月06日前交至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静宁县城关镇南关十字德美商厦1单元501室),逾期未递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PDF格式),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静宁县八里镇人民政府
账号:27256201040000288
开户银行:农行静宁县城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西环路112号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汇款人户名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投标登记号为:JNJY2018GC-068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9@qq.com。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八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八里镇
联系人:张 昕
联系电话:136*****403
监管部门:静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静宁县城关镇人民巷3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黄官寨西队1号楼3单元 601室
联系人:李 斌
联系电话:18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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