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电货物招标公告
10kV配电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10kV配电货物采购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0-25 18:42:5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0-26 10: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1-01 18:30:00 | |
终止: | 否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10kV配电货物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10kV配电货物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189H8GG),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10kV成套设备。 1.2采购预算:114.328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3供货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5个日历日内到货。 1.4供货地点: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4.328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主要条件: 2.1.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并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1.3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以上证书)。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6年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今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销售业绩,但不得重复计列代理商与制造商之间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为原厂厂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代理授权书。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2.4.1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2.4.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 2.6其他要求: 2.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外,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楼。 4.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2.1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伊宁市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楼 联系人:崔先生 、陈先生 电子邮箱:********2@qq.com">********2@qq.com 账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 0000 0014 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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