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单位车辆轮胎招标公告(第二次)
区属单位车辆轮胎招标公告(第二次)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属单位
车辆轮胎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区属单位车辆轮胎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属单位车辆轮胎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KFQ(422)*******
三、采购内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属单位车辆轮胎供应商采购,确定一家轮胎供应商,为我区供应轮胎(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大客车、货车、工程车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
4.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 11月2 日(10:00至13:30,15: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5.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5.3报名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07室。
5.4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6.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
联 系 人:赵建民 杨新平 联系电话:0991- *******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鲜、王中华
联系电话:****-******* 180*****28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2018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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