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湟中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环境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原湟中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环境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湟中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环发〔2017〕4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县田家寨镇
(2)招标内容:结合《西宁市鑫飞化工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专项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等前期资料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图,开展项目设计、施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含本底值、监督性、阶段性及验收性检测)。主要施工内容:在原厂区和铬渣堆场顶部隔断措施建设;铬渣堆场四周设置围栏;厂区和铬渣堆场周边设置截流沟渠;原厂区西侧、北侧和铬渣堆场南侧竖向阻隔设施;农灌渠道改造;设置地下水抽水井、废水处理站及变配电等附属设施;设置监测井等工程;一年污水处理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原湟中鑫飞化工厂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第二次)
发包内容:结合《西宁市鑫飞化工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专项水文地质调查报告》等前期资料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图,开展项目设计、施工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含本底值、监督性、阶段性及验收性检测)。主要施工内容:在原厂区和铬渣堆场顶部隔断措施建设;铬渣堆场四周设置围栏;厂区和铬渣堆场周边设置截流沟渠;原厂区西侧、北侧和铬渣堆场南侧竖向阻隔设施;农灌渠道改造;设置地下水抽水井、废水处理站及变配电等附属设施;设置监测井等工程;一年污水处理工程。
计划工期:381天(工程开始日期:2018年11月26日 工程结束日期:2019年12月11日 一年污水处理工程(风险管控工程项目竣工后一年污水处理工程))
合同估算价:23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境监理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机构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或备案证书等。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5、拟派总监的要求:环境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的环境监理工作经验,同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6、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以来具有类似污染场地治理或污染场地管控项目或地下水阻隔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结果。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均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上报名成功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到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9楼(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27日09:00时至2018年10月31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09: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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