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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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PRD-201801-ZB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 招标条件

本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2.58亿人民币,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境内,北起米易县,向南经盐边县、攀枝花市东区、仁和区至川滇省界,正线全长93.844km。成昆铁路北端连通成都枢纽,通往川西、西北地区以及华北、东北、华东等部分地区;中部于攀枝花与规划的昭攀丽铁路相交,可通往滇东北和黔西北地区;南端经广通至昆明枢纽,通达滇、黔、桂、珠三角及东南亚地区,是西南地区的重要骨架路网。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是成昆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沿线依次分布米易东、丙谷东、盐边、普达、攀枝花南、先锋营共计6个车站,其中丙谷东、普达、先锋营为越行站,米易东、盐边、攀枝花南为客运站,通信工程新建10个基站,2个信号中继站,改建1个车站(攀枝花站)。

2.2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见招标公告7.3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 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0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其他获取方式请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18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A座 1529 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7. 其他

7.1

7.2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工程MPRD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 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3信号专业主要设备

7.3.1物资名称:电源屏;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1;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号电源屏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电源屏用防雷模块、UPS及蓄电池允许投标人外购,但UPS、蓄电池生产商须满足以下要求——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智能型电源屏月生产不低于9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电源屏、UPS及蓄电池的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7套车站。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2物资名称:微机监测;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2;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号集中监测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微机监测系统设备月生产不低于9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信号集中监测设备的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9套车站设备。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同时信号集中监测投标人应按照成都局集团公司电务处电函〔2018〕134号文相关要求实现互联互通等条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1.3物资名称:组合柜;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3;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用具有良好质量信誉的继电器插座板,并提供相关供货证明材料。区间远程隔离变压器组合、排架报警器、隔离变压器、排架报警器、室内区间远程点灯隔离变压器、组合用断路器允许投标人外购,道岔表示变压器、断路器、BX系列信号变压器等原供应商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组合柜等主要设备月生产不低于50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组合柜的累计应用总数不少于50套。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1.4物资名称:电码化设备;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4;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ZPW-2000(含UM)系列主设备和隔离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移频柜和综合柜等主要设备月生产不低于30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移频柜和综合柜的累计应用总数不少于30套。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1.5物资名称:ZPW-2000设备;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5;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ZPW-2000(含UM)系列设备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ZPW-2000(含UM)系列设备月生产不低于10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供货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移频柜的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15柜。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等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1.6物资名称:防雷柜;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6;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浪涌保护器(防雷保安器)可外购提供原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防雷分线柜及电源防雷箱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防雷分线柜、电源防雷箱月生产均不低于8套,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防雷柜的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15柜。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1.7物资名称:继电器;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7;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型继电器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继电器月生产均不低于5000台,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安全型继电器累计应用总数不少于10000台,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7.3.2.8物资名称:信号箱盒;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MP-XH-009;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认证和认可要求: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MC复合材料信号箱盒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投标人2015至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现金流量表(不能少于货物投标报价的20%)、利润表(2015至2017年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生产能力要求:各类箱盒月生产均不低于600个,并提供保障供应措施。

5.质量能力保证: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2016年-2018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2015年至2018年设计时速160km/h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铁路应用业绩。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信号箱盒的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1000套,以上均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转801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顺墙北街178号(中国通号)

联系人: 井维平

电话:********367

电子邮件:fjhb3006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高帆

电话:139*****118

电子邮件:thgaofan@126.com

2018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设备 总价承包 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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