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单位项目磋商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委托,对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次磋商相关事宜如下。 | |
项目名称: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单位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编号:TXJ-****-******* | 批复编号:SFCG********001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服务期限:2年 |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鹤壁市淇水大道帆旗大厦 |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建业森林半岛15号楼2单元1楼西户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 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单位7名(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 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不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磋商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 | |
磋商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磋商开始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缴纳磋商文件费。未缴纳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性文件。 | |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与响应性文件一同递交。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整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递交时间上午8时至9时整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3开标室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智慧鹤壁西门3楼 | |
根据鹤建建【2009】52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到原拨付账户。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办理完投标保证金转账后,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电汇凭证或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附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17:00时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至下列任一帐户均可(以到账时间为准):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800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20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联系电话:****-******* 提示:投标保证金以到达保证金专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专户。 开标工作结束后,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需提供以下证件: ①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转账单; ③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其他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权利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7日 |
标签: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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