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BT融资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BT融资招标公告
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BT融资项目
招标代码:********150053
为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经丹东临港产业园区管委会同意,招标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丹招核准字〔2010〕020005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就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BT融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慨况
1、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回购模式(即BT方式)进行建设,新建丹东临港产业园东区污水处理厂。回购期为两年。入水水质以工业污水(达到管网排放标准)为主,混合一部分生活污水;本次招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包含污泥处理)。计划建设期为2010年05月31日开工,2010年10月31日竣工。
2、项目名称:丹东临港产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BT融资项目。
3、项目位置:丹东市临港产业园区东区。
4、排放要求: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之A标准,尾水排放至鸭绿江。
5、本次招标范围:通过招标选择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并在调试、验收合格后向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移交。
二、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废水)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基础设施融资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维护的能力和经验,且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全部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投资方是独立法人实体,在环保工程方面富有经验和实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并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
(2)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则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或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但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且联合体各方企业注册资本之和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联合体主办方应为注册资本金较高的单位。
选择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并附分包协议。
(3)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4)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近5年内投资人在国内具有成功投融资过同类BT或BOT项目,成功承担过污水处理的污水厂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业绩,其质量达到合格以上,且履约信誉良好。
(6)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需要的高级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应成功承担过污水处理的污水厂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职位的工作业绩证明。
三、建设项目的基本要求
污水处理厂(包含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范和要求。
四、招标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2010年04月22日-2010年04月30日8:00—17:00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协议及授权(联合体投标的)、分包协议(有分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银行财务状况证明、相关业绩(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单位已签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厂BT或BOT合作协议和污水处理的污水厂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11房间)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或支票),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05月1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招标人:丹东临港经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沿江开发区房坝3#楼
联系人:魏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110005
2010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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