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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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崇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2018-10-26 14:57
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投标人具有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
标书发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8-10-29 09:00到2018-11-02 16:30
标书售价(元)300
标书发售地点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2栋2楼1-4号格林豪泰酒店旁。)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0 10:00
开标时间2018-11-20 10:00
投标地点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2栋2楼1-4号格林豪泰酒店旁。)
开标地点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2栋2楼1-4号格林豪泰酒店旁。)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崇州市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高先生,***-********
预算金额(元)*******.00
招标文件<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其他保险服务
行业划分J689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序号项目名称采购预算12018年崇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150万元/年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国家卫计委等4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要求,切实加强崇州市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调处工作。根据市卫计委等3部委《关于转发〈四川省卫计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卫计发〔2015〕91号)和《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共担机制,落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调处与医疗责任保险案件赔偿结合新模式,保护医疗机构、患者和保险公司合法利益。★采购清单:崇州市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共计29家医院。崇州市妇幼保健院崇州市崇阳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崇州市集贤乡卫生院崇州市大划镇卫生院崇州市中医医院崇州市济协乡卫生院崇州市隆兴镇卫生院崇州市观胜镇卫生院崇州市人民医院崇州市桤泉镇卫生院崇州市锦江乡卫生院崇州市梓潼镇卫生院崇州市元通镇卫生院崇州市白头镇卫生院崇州市公议乡卫生院崇州市崇平镇卫生院崇州市燎原乡卫生院崇州市道明镇卫生院崇州市街子镇卫生院崇州市廖家镇卫生院崇州市鸡冠山乡卫生院崇州市怀远镇卫生院崇州市王场镇卫生院崇州市三郎镇卫生院崇州市江源镇卫生院崇州市文井江镇卫生院崇州市三江镇卫生院崇州市崇阳镇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州市羊马镇卫生院二、商务要求★1、完成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参保工作。(投标供应商需做出承诺)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中约定。3、项目服务期限:采购期限为1年,1年后考核合格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保险行业标准。5、付款方式与条件:投保病床数、医务人员数、年度手术次数由采购人统计核定,投保费用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投保费后10个工作日完成保险发票、保单等,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6、验收要求:6.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为准。6.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3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7、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可自行约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三、项目服务要求1、保险范围 1.1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服务要求2.1保险公司对发生的理赔案件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与采购人电话联系一次,特殊情况做到随叫随到,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2.2在接到理赔申请及完整的索赔资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赔款金额≤RMB20000.00元时在五个工作日予以赔付,RMB20000元<赔款金额≤RMB50000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RMB50000元<赔款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且接到理赔电话后,20分钟内响应,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2.3保险公司按时向采购人通报合同执行情况,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与采购人保持经常联系、共同商议、及时解决在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保险公司须和采购人密切合作,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给予及时赔付。2.4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承保方案、赔付流程、理赔条款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四、承保内容要求1、责任限额要求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责任累计基准责任限额医疗责任每人基准责任限额崇州市人民医院200万元30万元崇州市妇幼保健院200万元30万元崇州市中医医院200万元30万元24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万元30万元2、各医疗机构情况清单序号名称医务人员数病床数年住院手术人次等级1崇州市羊马镇卫生院466078非一级医疗机构、有住院床位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崇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计划号(2018)0790号。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150.00万元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保险 医疗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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