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仓库管理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的专业服务体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本地化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5)本次招标为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平台投标,响应方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仓库管理系统维护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8-1709) 3、预算编号:00-18-5602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382000.00元(国库资金:382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查询记录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26 至2018-11-02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资料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购买标书现场须验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响应方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并同时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材料核查及购买文件(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标书购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0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1-07 13: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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