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城乡一体化场馆设备采购项目(三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乡一体化场馆设备采购项目(三期)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202) 3、预算编号:15-18-5423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对中小学小剧场建设的要求,致力于为学生课余文化活动、教育活动、会议召开、党组织生活等活动提供一个现代化的多功能剧场。剧场按现行的国家规范对电声、视频、灯光、舞台机械进行合理设计,同时还须注重会议配置设备的品质及应用可靠性,力求使所有观众能在实际使用中获得最好的感受效果。本项目共有10所学校礼堂视听灯光系统建设。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上述项目内的仪器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深化设计、系统集成、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具体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松江区10所指定学校 6、交付日期:要求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货物抵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0-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6: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02日下午16: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二楼,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26 16:00:00至2018-11-0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报告(16年度或17年度);纳税和社保的缴纳凭证(18年7、8、9月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提供产品合法供货渠道承诺函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盖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5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1-15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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