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委托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组织专家对“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其个人对公示内容及需求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狮子湖医养结合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304.68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
联 系 人:张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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