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景泰县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景泰县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S18293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室外工程已由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芦阳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发〔2016〕330号)、《关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建设项目(1#、4#、5#、6#、10#楼)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发〔2017〕380号)、《关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石城安置点建设项目(8#、9#、11#、12#、13#、14#楼)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发〔2017〕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及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景发改发〔2016〕330号)、(景发改发〔2017〕380号)、(景发改发〔2017〕582号)
(二)建设规模:2016年(2#、3#、7#)和2017年(1#、4#、5#、6#、10# )及(8#、9#、11#、12#、13#、14#)所有楼的室外建筑与装饰;室外热力管网安装;室外给排水、污水、雨水管网安装;室外电气管网、路灯安装工程,以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
(四)建设地点:景泰县芦阳镇石城村
(五)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及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六)工 期:180日历天
(七) 质量标准:合格
(八)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甘建建〔2016〕231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 118 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 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注:(1)投标人在本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本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复核后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2)投标人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并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
(3)外埠企业持注册地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文件,由白银市劳动监察机构在《白银市劳动保障监察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栏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即可参与投标,无欠薪证明原件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保留。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18:00至2018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6日18:00至2018年11月1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本招标文件由金润软件固化,需有金润科技公司投标版客户端方能打开,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由金润软件编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截止日期:2018年11月8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ygzjy.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1.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2.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31 号文、甘建函〔2016〕172 号等文件要求),并将备案表编入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材料”中。最迟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前将备案表交至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景泰县芦阳镇芦阳村95号
联 系 人:范丽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大坝滩小区物业楼三楼
联 系 人:叶福云联系电话:181*****11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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