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包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包二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2018-(LC)-07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2018年学校办公家具及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7.3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包二:各学校用办公家具一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6.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0月26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0/27 09:00--2018/11/02 17: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领取或网上自行下载,现场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乐都区财政局三楼308室(乐都区滨河北路2号)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鲜红公章,采购中心对以上复印件资料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1/16 09:30 |
开标时间 | 2018/11/16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
收款人 |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乐都区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电话:****-******* |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打印
招标
|
海乐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