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骨干校长培训招标公告
璧山区骨干校长培训招标公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开放性教学模式,提高校长队伍理论实践水平,根据区教委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校长培训项目培训目标。
1.通过传统哲学理论研修,给中小学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提供传统文化阅读理解能力,懂得并能够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程打下坚实基础。
2. 通过现代教育管理研究培训,增强参培骨干校长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提升校长的传统哲学理解能力和现代教育管理能力,培养和造就新型骨干校长和教育管理领军人才,推进璧山区中小学校长的道德修养、治校能力和专业化发展。
3. 通过自主实践修学,提高学员的体悟与运用能力。撰写心得与论文,提高学员的研究思维能力。
4. 通过优秀传统哲学理论与现代教育管理研究的经典讲座,让参训校长获得传统哲学智慧,尽快适应中新时代中小学教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0月29日 至 2018年11月1日14:3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日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1日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日15:00
谈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经办人:傅聪
采购人电话:182*****97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标签: 校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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