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招标公告
消防车招标公告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民丰县安监局消防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HTMFZFCG(2018JZ)35号(二次)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委托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民丰县安监局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TMFZFCG(2018JZ)35号(二次)
三、采购单位名称:民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小型消防车
(2)采购预算:280000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民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6)交货日期:按照业主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到民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和备案,否则拒绝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办公室,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
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名义足额汇入(存入)以下账号)
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民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2日下午17:00之前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民丰县麦迪尼也提东路一号
十五、联系人:官政 电 话:****-******* 传 真:****-*******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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