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招标公告

水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招标公告




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名称)经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分期回购的模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曾都区合溪河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长约732米,主要对渠道进行清淤疏浚、护岸加固、岸顶硬化等综合治理工程,配套铺设截污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84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交底(若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6 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即: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合溪河(K1+153.585-K1+885.199)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合溪河(K1+950.954-K2+934.228)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随州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车水沟(明珠路-桃园路)改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为确保施工企业集中力量按时顺利完成工程施工,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对本项目所有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7 其他: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状况良好。拟派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1.4 申请人近五年(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工程单项施工合同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内河治理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招投标管理机构官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资料原件等文件。 
3.1.5工程施工、回购:招商成功后签订招商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按照本项目招商协议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机构组织代码》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相应专业的一、二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社保证明(附缴纳社保经办人联系电话以备招标人核查);⑦企业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和可查询的招标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以上所需提供的内容不得缺失,否则代理公司不接受其报名。

5.2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建造师递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一次性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审查。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承诺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丽
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177*****869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黑臭水体治理 综合治理 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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