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招标公告
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招标公告
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JHY2018-SZC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7.4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9:00至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售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
招标公告
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的委托,对“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招标编号(BJHY2018-SZC008)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
采购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禾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年初批复(2017)第0105号
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第一包:*******.00元;第二包:*******.00元。
5.采购内容:顺义区新建看守所拘留所开办费—监室床、询问桌、约束椅(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6.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ss_c=ssc.citiao.link">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8.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7、8、9月份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7、8、9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后有效)。
9.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只有已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0.招标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02日
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室(招标代理部)。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3.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物流园八街林吉大厦A座3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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