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公告编号:****************11401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叶萌
2.招标人地址: 福州市白马北路146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林扬华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层 邮政编码: 350001
5.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福州市白马路146号
7.招标项目计划实施时间: 2010-5-31 至 2010-12-31
8.招标项目投资来源及额度:
8.项目投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凡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合格投标人资格:
11.发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0-4-20 9:00:00 至 2010-4-26 17:00: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发售地点: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2010-4-19 至 2010-4-19 送达福建省招标办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小燕 电话: ********
16.工程类别:
备注: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社会【2008】8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州市白马路146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用地面积约76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主楼层数7层(不含地下室),总高不超过24M;副楼4层(剧场与主楼连接),地下室一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内容(其中专用设备、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除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合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4 月 20 日至2010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9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5 月 6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芳华越剧团 ;
地址:福州市白马路146号
电话: 131*****037;联系人: 马正浩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苏晓晓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建省芳华越剧团排练舞美综合楼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事宜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路山海大厦13层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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