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
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邑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LYL2018-019
二、项目名称:平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简要介绍 |
7 | 熏蒸床 | 2 | 8 | 密封舱,用于熏蒸治疗 |
8 | 艾灸床 | 1 | 10 | 针灸舱 |
9 | 一体化电动产病床 | 14 | 336 | 含宝宝床 |
10 | 新生儿辐射保暖台 | 4 | 20 | 用于新生儿、早产儿等的护理保暖 |
11 | 教学楼各室教学设备一批 | 1 | 416 | 包含拾音器、IP音响、各类模拟人、模型、工具箱等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之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项目投标;
6、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02日8: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北楼综合部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口产品应提供品牌授权书(以上所有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包,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00
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00
磋商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1318号南楼305大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平邑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董老师联系人:李主任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八、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齐鲁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采购与招标网页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018年10月26日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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