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及部分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及部分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及部分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复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投影仪,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速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胶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装订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配页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折页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油印机,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文印设备/其他文印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临沧市公告时间2018年10月29日10:11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镇康县安然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00至2018年10月31日17:00
预算金额¥37.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莉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313
代理机构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及部分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CWHCG2018-31)”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一、招标范围: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光纤

1518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到现场实地踏勘,并持有业主出具的踏勘证明方可报名。

2

网线

6

3

模块

110

4

水晶头

2

5

电源线

2

6

墙插

22

7

挂箱

22

8

光纤交换机

21

9

融纤盒子

44

10

壁挂机柜

4

11

尾纤

120

12

光纤交换机

6

13

跳纤

60

14

核心交换机

1

15

PVC管

1500

16

法兰盘

50

17

辅材

1

18

人工费

1

19

彩色激光打印机

5

20

黑白复印机

2

21

一体电脑

12

22

摄像跟踪主机

1

23

SDI全景摄像机

1


(二)采购预算金额:379000.00(叁拾柒万玖仟元整)。

(三)供货及安装地点: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业主方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五)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能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至201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具有采购内容“彩色激光打印机、黑白复印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有2014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六)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标准并须保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 2018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镇康县安然大酒店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二)获取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谈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2、“彩色激光打印机、黑白复印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人的身份证(原件)6、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四、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119上午9:30时,地点为镇康县安然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谭莉莎 联系电话:139*****313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联系人:李忠琴188*****903

常 裕 137*****3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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