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蓄电池活化服务 招标公告
2018-2019年蓄电池活化服务 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2018-2019年蓄电池活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ZB********),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2018-2019年蓄电池活化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性质:服务;
(3) 项目内容:拟采购100组铅酸蓄电池的活化服务;
(4) 预估规模:48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量为准;
(5) 服务地点:无锡市;
(6)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8)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9) 标包划分:不划分。中选人数量:1,中标份额:100%
(10)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单价0.34元/2V*AH,等效12V的电池修复不含税价格为2.04元/12V*AH。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应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3 自2016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承担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1例蓄电池修复或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若是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复印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在无锡市有服务机构(如为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如为办事处,必须提供本公司为所有人的产权房证明或本公司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复印件)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设置服务机构。
2.5 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7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被责令停业、破产;(2)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3)资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4)至应答截止日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述事故等级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认定);(5)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有根本违约行为(以仲裁文书、生效判决等国家权力机关文书为依据)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承诺函,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应答或者中选资格。
2.8 应答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间,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以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期间通过登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为准,应答人无须提供任何资料。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4.3获取方式:请应答人严格按照本比选公告附件“项目报名表”格式和要求,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项目联系邮箱(见本比选公告“7.联系方式”)。经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比选文件发至应答人在“项目报名表”中填写的指定邮箱,应答人不需要到现场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下表供参考,以本比选公告附件“项目报名表”为准(可向项目联系人索要“项目报名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应答人名称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应答人承担。 | |
2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3 | 法定代表人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
6 | 开户银行 | ||
7 | 户名 | ||
8 | 银行账号 | ||
9 | 公司地址 | ||
10 | 办公电话 | ||
11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采购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
12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
13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
14 | 发票联系人姓名 | ||
15 | 发票联系人电话 | ||
16 | 发票收件地址 | ||
注: | 1.将以下内容发至联系邮箱: | ||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
(3)标书费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标书费汇款凭证; | |||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
(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 |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请通过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14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无锡市鸿桥路801号无锡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2502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无锡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2502会议室
7.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项目联系人:卢盼盼、徐荧
联系电话:136*****397
联系邮箱:136*****397@139.com
开 户 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汇款备注:无锡铁塔蓄电池活化标书费
8. 其他
关于标书费发票和中标服务费发票的注意事项:
(1)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2) 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3) 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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