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矿产品税费监控管理中心印制《金沙县综合治税税源信息确认单》项目自行询价采购补充及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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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采购会议时供应商还需提供下列要求的资料:

1.投标单位在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必需提供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

2.2018年7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凭证须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方为有效)。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原件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加盖投标人印章)。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

3.2018年1月以来任意一次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

4.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日期是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须提供企业自行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打印的2017年已参加年报的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或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2017年已年报的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原件,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原定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10月31日,每日9:00至 17:00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改为2018年11月1日9:00至 17:00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原定采购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日09时30分,改为2018年11月2日10时00分。



金沙县矿产品税费监控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认 信息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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