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丘山体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丘山体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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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丘山体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进行招标, 并于2018/9/29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Gxr****************6

标段(包)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塔丘山体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9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五)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光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58.67

项目负责人:

谌贻银

报价(元):

*******.00

业绩:

设计报价:98000.00元,施工报价:*******.00元 设计负责人:谭海丽 施工负责人:屠国秀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明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45.73

项目负责人:

王海娜

报价(元):

*******

业绩:

设计报价:98500.00元,施工报价:*******.00元 设计负责人:赵永鸣 施工负责人:张和纬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腾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43.42

项目负责人:

程孝民

报价(元):

*******

业绩:

设计报价:97000.00元,施工报价:*******.00元 设计负责人:杨先恩 施工负责人:李炜骁

公 示 期: 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公园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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