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
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
********3">本招标项目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绥中县林业局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
2.工程地点: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林永安锥山景区
3.招标范围:林相改造面积2213.8亩,栽植树种为油松、元宝枫、金叶榆、火炬树、卫矛五个树种,清除杂木37423株,新栽植树木41650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估算价:132万元
6.工期:2018年11月25日—2019年4月30日 历时156天 养护期一年。
7.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的)或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及养护。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资格。
3.具备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文件相关要求:
1.实行现场报名;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及身份证
(4)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证明)
(5)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0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到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09: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绥中长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办公地址:辽宁绥中县绥中镇新兴街
联 系 人:李建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联 系 人:郭菲菲
联 系电 话:****-*******
2018年10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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