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局-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 |
采购品目 | 工程 | 是否备案 | 是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单位 |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定安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179.744356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 2.招标控制价:*******.56元 3.建设规模:新建定安高速互通、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的亮化照明工程。(具体详情请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 2.招标控制价:*******.56元 3.建设规模:新建定安高速互通、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的亮化照明工程。(具体详情请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投资人 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或提供承诺函原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彩色截图);3.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二)特定资格条件4. 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无在建项目;6.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8.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10-29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1-01 17: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A栋1703房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50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1-02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号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1-02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号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007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A栋1703房 |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定安高速互通及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亮化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控制价:*******.56元
4.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5.建设规模:新建定安高速互通、见龙大道机非隔离带树木的亮化照明工程。(具体详情请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采购范围: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提供);
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彩色截图);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
(二)特定资格条件
4. 具有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无在建项目;
6.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8.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缴纳谈判保证金。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 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A栋1703房;
3.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社保(半年以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验);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1月02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
六、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号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 系方 式:186*****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4号A栋1703房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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