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体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分体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受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单位的委托,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分体空调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编号: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分体空调及安装项目(QHZC-*******)
二、项目简要说明:
分体空调及安装项目
三、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其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
9、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中标方在48小时内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厂方产品质量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10、企业近三年来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清单(须提供证明材料);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谈判组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版块谈判类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传真至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 138*****088。
注:如果谈判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4月30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 电话:****-******** ******** 138*****088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0年4月30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郝芳 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毛伟勇 电话: 158*****779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郝芳 电话:****-********
(4)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交通路42号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223001
传真:****-********
八、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
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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