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单一来源采购执法车辆论证项目

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单一来源采购执法车辆论证项目

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皮卡执法车辆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皮卡执法车辆4辆,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皮卡执法车辆4辆。

项目预算:叁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367200.00元)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为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2018年9月19日市政府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扩大城市管理执法覆盖范围,同意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成立弓棚子等四个镇级中队。为成立执法中队正常开展工作,经扶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拟采购四辆长城皮卡执法车辆(双排、五座、白色),作为执法用车。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方便执法车辆统一管理和使用,需要执法车型统一,且原长城皮卡执法车辆车型价格合理、性能稳定、维修保养价格适中、便捷等,介于上述原因采购车辆为长城皮卡车型(双排、五座、白色),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吉林省华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松原市长宁北街499号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专业人员1:

姓名:牟志雄 单位:扶余市交通局 职称:中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扶余市弓棚子等四个镇级中队拟采购的长城皮卡执法车辆,与原执法车辆车型统一,价格合理、维修保养价格适中,综合考虑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2:

姓名:金冰单位:扶余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称:中级专任教师

论证意见:根据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成立弓棚子等四个镇级中队,为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也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保持与原执法车辆车型统一,长城皮卡车辆价格合理,性能稳定。介于以上几点原因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车辆采购。

专业人员3:

姓名:李云平 单位: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职务:主任(负责车辆管理)

论证意见:弓棚子镇等四个镇级中队的成立,为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开展,特申请配备车辆四台,保持车辆正常管理统一,方便维护保养,原执法车辆为长城皮卡性价高,皮实耐用,维修率低,价格低廉,松原本地拥有4S店等多种原因,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吉林省华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六、公示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5日

七、市直预算单位、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地址:扶余市公安局六楼,联系人:李云平,联系电话:****-*******

扶余市财政局采购办,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联系人:郝成伟,联系电话:****-*******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号,联系人:温学龙,联系电话:****-*******

八、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人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九、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八条要求,采购人将进行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扶余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项目 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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