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行政区域 | 宽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10:26 |
报名时间 | 2018年10月30日09:00至2018年11月02日16:00 | ||
报名地点 | 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09:30 | ||
预算金额 | ¥87.3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33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祥春 189*****7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GSG-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3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祥春 189*****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KGSG-ZB-********
1.采购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宽城区柳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宽城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宽城区兰家镇中心卫生院。
2.3采购预算:共873600元,其中宽城区兴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9400元,宽城区柳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2400元,宽城区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7400元,宽城区兰家镇中心卫生院184400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2.5采购内容:便携式彩超仪1台、医用心电图机3台、健康一体机(二代)1台、电子血压计(臂筒式)5台、 血糖仪12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恒速400速度)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台、电子血压计(上臂式)12台、身高体重秤1台。
2.6技术规格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3(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近一年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2017年10月-2018年10月)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询价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1月12日上午9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宽府路3366号
联系人:孟祥春
电话:189*****75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成
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3.3(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3.6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36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至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至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长春市深圳街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8:30至2018年11月1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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