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取土场回填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取土场回填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取土场回填复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取土场回填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奎屯市开干齐乡南部5km,奎北铁路和连霍高速位于其南侧。取土场地理坐标:东经85°739.77"东,北纬44°2210.22"。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乌奎高速改扩建项目取料需求,在奎屯市开干齐乡别列克齐村污水管线以东、奎北铁路以北面积3.37公顷(50.55亩)范围内,形成36万立方的取土坑,计划采用奎屯市三大电厂产生的炉灰渣进行填埋复垦。采用汽车、推土机、压实机联合填埋作业。

建设投资:项目建设投资152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105万元,占总建设投资的6.89%。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通讯地址:奎屯市南环东路83号

联 系 人:刘朝阳

联系电话:189*****99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4008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86*****862

电子邮箱:********19@qq.com">********1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我公司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公司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评价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同步进行工程分析。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单位对本项目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我公司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项目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报告书评估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分别报送到排污权交易中心、奎屯市环保局和伊犁州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

(4)我公司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奎屯市、伊犁州地区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公司在确定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评价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保厅前,我公司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关注的群众可以查阅环评报告书全本。

(4)我公司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保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9.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0.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1.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10月29日起,到2018年11月07日共10个工作日。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

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第WK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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