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美丽乡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美丽乡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美丽乡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以侯建综[2018]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90.2049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美丽乡村建设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90204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90204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适用;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2049元,K值:8%;发包价为82988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①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双溪村
邮编:350103
电话:136*****719,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
邮编:350001
电话:187*****178,传真:/
联系人:小高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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