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国兴总院手术室装修改造工程(国兴总院十层《医疗用房、手术室、医疗气体等改造工程及设备配套配置》项目)已由海卫计【2018】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主要为装修配套基本设施;总院十层一期电气工程、改造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总院十层二期电气工程、改造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机房电气工程、机房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数字化手术室OR-6;总院十层三期电气工程、改造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总院十层消防工程、医气工程。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 B 证不作要求)。
3.3投标单位应提供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截图(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由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3.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 30日至2018年11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号中盐大厦31楼A1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11月 20日15:00时,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号中盐大厦31楼A1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口市 |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号中盐大厦31楼A1房 |
联系人: 覃主任 | 联 系 人:蔡工 |
电 话:189*****809 |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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