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公安宁河分局加强派出所安全防范提升工程(项目编号:DFRXZC2018-3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公安宁河分局加强派出所安全防范提升工程(项目编号:DFRXZC2018-3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加强派出所安全防范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DFRXZC2018-33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委托,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公安宁河分局加强派出所安全防范提升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加强派出所安全防范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DFRXZC2018-33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天津市宁河区各下辖派出所楼门制作安装挡车柱、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无线警铃系统、广播系统。
三、项目预算 38.062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提供任命书;5.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10-30到 2018-11-0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1-12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1-12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晶晶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涛:133*****2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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