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村(社区)文化小广场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村(社区)文化小广场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村(社区)文化小广场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发展,县广文化新局计划为200个行政村(社区)购置、安装高杆灯,提升村(社区)文化小广场亮化水平,改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标的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交付要求标的数量:详见项目说明交付或实施时间:45日历天交付或实施地点:聊城市高唐县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期限:按甲方规定期限服务效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施工,确保交付时间。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采购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地址:高唐县政通西路203号 |
联系人:王科长 | 联系方式:136*****86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方式:****-******* |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16时34分08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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