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管理处2019年车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厦门管理处2019年车辆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2019 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YX-FW-2018-01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2019 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 2019 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范围为
2.1租赁车辆:以裸租方式租赁3台越野车(2台丰田霸道越野车4.0L排量及1台原值不低于20万元(含上牌)四驱越野车),3台车辆租赁起始日期分别是2019年3月12日、2019年4月19日、2019年6月30日,租赁车辆的保险由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自有车辆保险标准配置,租赁车辆维修费由中标单位负责。
2.2车辆服务包括由承包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管理车辆驾驶服务,全面负责自有及租赁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油耗核算,驾驶员培训及薪酬发放,车辆过路过桥、停车及清洁等杂费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管理,为招标人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服务并为驾驶员缴纳厦门本地五险一金。
2.3车辆运行服务费包括:人员薪酬及五险一金、道路通行费、驾驶员食宿、行车公里数补助、体检和车辆管理杂费等费用。自有及租赁车辆的油料费、维修维护保养费、道路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因公出差住宿费等据实结算,自有车辆保险和驾驶员劳保服装由招标人提供。
2.4人员数量及要求:厦门管理处机关、12个站队的驾驶员(43人)、调度员等辅助性人员2人(至少包括调度1名、车辆管理及安全员1名),一共45人的车辆服务。原则上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收自愿留用的招标人原驾驶员(40人),并保证起原收入待遇不降低(人均7.3万元/年)。服务商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厦门管理处生产运行车辆驾驶需要,遵守公司及管理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所有车辆全年365天正常出车服务(原则可安排机关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值班除外),做到人员休息车辆不休息。此外,每日除白班正常运行外,机关夜班至少有2名驾驶员值班、厦门维抢修队3名驾驶员值班、福州维修队2名驾驶员值班、各场站1名驾驶员值班。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机关保证每日至少2名驾驶员全天在岗,各场站每日至少有1名驾驶员全天在岗,厦门维抢修队每日至少有3名驾驶员全天在岗,福州维修队2名驾驶员全天在岗,特殊情况还需增加值班车辆运行服务,同时要建立突发应急事项车辆调派预案,确保管理处车辆运行保障有力。
2.5 中标单位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发放劳动报酬、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保雇主责任险以及其他相关待遇,随时更换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对所提供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2019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管局《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2.项目经理(负责人)要求: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有车辆管理经验。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具备车辆外租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资金能力要求:企业注册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公司至少拥有投标报价的20%流动资金以保障车辆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在投标禁入期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持单位法人身份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公告要求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格证明到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 35 号楼 1308 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投标者须以对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向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2019 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标书费”。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行号:********4122,账 号:1100 1102 7000 5250 6495。
3.本招标文件可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以电汇方式且不到现场购买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扫描件发到 ********4@qq.com 邮箱后 3 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会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慧中北里 301 号北京凯富酒店二层第 4 会议室纸质及电子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中北里 301 号北京凯富酒店二层第 4 会议室
七、其他
1.工作地点:厦门管理处机关、长汀管道保护站(位于长汀县)、龙岩分输清管站(位于龙岩市)、漳州分输清管站(位于漳州市)、海沧分输站(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厦门维抢修队(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分输清管站(位于泉州市南安市)、仙游分输站(位于仙游县)、莆田分输联络站(位于莆田市)、福清分输站(位于福清市)、福州维修队(位于福州市)。
2.服务期: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报价有效期:考核合格后合同可以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4.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相关凭证,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伍万元整),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厦门管理处2019年车辆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收。
5.投标人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的定派已取得授权的代表出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西北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28层
联 系 人:王帮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朝阳区芍药居 35 号楼 13 层1308室
联 系 人: 丁苑夫
电子邮件: ********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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