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购置新能源车及充电配套设施标段一招标公告
2018年度购置新能源车及充电配套设施标段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购置新能源车及充电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投资【2018】7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平安区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购置2台9米公路车及8台10.69米纯电公路车用于平安、乐都两区公共交通。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2018年度购置新能源车及充电配套设施项目 标段一
发包内容:购置2台9米公路车及8台10.69米纯电公路车
计划工期:35天
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30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06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15: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9日15:0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一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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