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公告

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已由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 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类型为新建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为45525万元(含在建的应急工程段工程,约2.7公里,投资金额约8000万元(具体以审计认定为准))。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星云湖环湖管护道路以下沿岸湖滨带,沿湖岸线长约 40km,宽约5—320m(不同区域宽度有所不同)的范围内,总面积约 312 公顷。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22年(含建设期2年)。

3.2 项目地点:玉溪市江川区。

3.3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运作,项目PPP合作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具体如下:

3.3.1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3.3.2由政府方指定机构玉溪市江川区星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并按2%(政府方出资代表):98%(中标社会资本)的比例出资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3.3.3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

3.3.4项目公司承继《星云湖南岸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大凹段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代建合同》 ;

3.3.5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

3.3.6由实施机构牵头组织绩效考核,或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并基于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进行付费;

3.3.7PPP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 投资实力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过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4.3.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省外企业如未办理入滇登记手续的,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办理完毕入滇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入滇登记证书。

4.3.3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正在实施或完成过1个以上(含)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河道(或湖泊)治理或水系治理或高原湿地治理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承包合同或建设(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3.4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自成立以来无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无对企业信誉有不良影响的未决诉讼等,并声明保证:

①在过去三年内,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

②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③在过去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4.5.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5.4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6 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申请人组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均须同时满足第(4.1)、(4.2)、(4.3.4)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任意一家成员同时(或分别)满足第(4.3.1)、(4.3.2)、(4.3.3)项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申请人不得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为确保报名成功,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万裕生态城第2组团第23幢5号商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6)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若为联合体,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

注:申请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若为联合体,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即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7.3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领取,不接受邮购。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1日9时00分。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联系人:杨工

地 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兴江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万裕生态城23幢5号

联系人:吴工、刘工

电 话:157*****805 157*****806

邮 箱:********45@qq.com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提质改造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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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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