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专用停车场工程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升级和垃圾分拣处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环卫专用停车场工程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升级和垃圾分拣处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升级和垃圾分拣处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资格后审)
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停车场升级和垃圾分拣处理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已经建湖县人民政府备案。招标人为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湖县垃圾压缩中心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0日。
5、工程范围:本工程含环卫车停车场升级,门卫、自行车、汽车车棚改造升级,垃圾分拣处理站维修改造,场地地坪维修工程。详见图纸预算约16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某一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下载
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7日,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10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省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五、
七、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建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安康路地 址:建湖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邮 编:224700 邮 编:224700
联系人:符中明联系人:张兴
电 话:138*****005电 话:********7766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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