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学校初中物理实验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东阿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学校初中物理实验器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东阿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学校初中物理实验器材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根据鲁教基发【2014】2号“关于全面改善山东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为顺利迎接国家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验收,切实解决物理实验教学存在的难题,为东阿二中、东阿三中、东阿四中、东阿五中、姜楼中学、高集中学等6处初中改薄项目学校配备47套初中电学、光学磁吸式演示器材,300套电磁学、光力学实验器材和电学鳄鱼夹导线、插拨式导线各12000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交货并安装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日: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1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阿县教育局
地址:聊城市东阿县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技术处)/*******(综合处)
附件链接:(采购清单及项目说明)https://pan.baidu.com/s/1onkvxyh-0Y1VrOu-vOy0pA
发布人:东阿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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