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1招标公告
生猪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招标编号:CBNB-********
1.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就宁波市生猪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宁波市生猪屠宰环节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 | 项目完成建设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年 | 投标单位建设期投入资金不少于80万元,生产设备日处理能力不低于20吨。详见招标文件。 |
3.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工业油脂生产经营范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7日止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公司前台)
联系人:李娜 电话:******** 传真:********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8.开标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9.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联 系 人:翁宇挺
联系电话:****-********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153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吕勇 陈健 史维 方芸 方巧飞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账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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