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0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0-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新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长发改审批字[2009]6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监理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 彩宇大街道路排水K3+548(福祉大路)-K4+640(丙十七路)、
彩宇大街道路排水K4+640(丙十七路)- K5+803(丙二十路)
丁二十二路道路排水K0+067(临河街)-K0+946(彩宇大街)
丁二十二路道路排水K1+050(彩宇大街)-K2+320(新城大街)
二标段:乙十四路、世二路道路排水K0+027(彩宇大街)-K1+744(新城大街)
南三环路-临河街
商务区北路道路排水K0+029(临河街)-K1+720(新城西街)
光电产业园南路道路排水K0+100(临河街)-K2+332(新城大街)
光电产业园北路道路排水K0+094(临河街)-K2+625(新城大街)
新城西街道路排水K0+034(乙十四路)- K3+672(丙二十街)
净月大街维修改造工程K0+000-K5+723.913
三标段:东沟路等小合台支线道路排水:净月大街以东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05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工期 232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3 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 本监理项目不允许分包。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监理企业需办理《长春市入长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4月20日至2010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05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叶金泽、李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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