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证处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受 延安市公证处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公证处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公证处办公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YAZCXX2018-17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公证处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尹家沟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安市公证处办公设备1批
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用途: 办公设备
采购预算: 23635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a.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c..投标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d.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需出具银行相关凭证(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的原件或加盖财务章的复印件,经查验到账后,作为有效的交纳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31 08:30:00至2018-11-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8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3、开标时间:2018-11-08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延安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建行延安分行营业室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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