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税费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税费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8958V6
1、招标条件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税费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项目已由一汽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税费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项目
2.2 招标范围:聘请第三方机构出具税费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服务地点: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2.4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的鉴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完成有关审批备案工作后,提交给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涉税鉴证业务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证书涉税鉴证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要具有良好的涉税鉴证工作质量保证体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二年(2016-2017年)同类或类似的业绩3项及以上。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二年(2016-2017年)的财务报表并且无亏损。
3.5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8 本项目禁止挂靠、串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吉林分公司持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0:30分;
地点: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4楼40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高新区恒山东路18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明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执行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韩亚男孙高超
电子邮件:hanyanan@cntcitc.com.cn
2018年10月3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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