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新媒体推广招标公告
旅游新媒体推广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HJDZB-2018-060 | 项目名称 | 海南旅游新媒体推广项目 | ||
采购品目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省本级 |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预算金额 (万元) | 60.0 |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项目名称:海南旅游新媒体推广项目采购内容:为进一步扩大海南旅游的世界能见度,创造持续的国际关注热度聚焦,实现海南省旅游在境外客源市场的全面落地,有效宣传了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和成效。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1在新华社客户端开设“海南旅游”栏目 一年2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向新华社客户端“海南旅游”栏目和“海南旅游官微”提供新华社新闻信息供稿不少于100条,并协助我委运营“海南旅游官微”。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新华社是我国国家通讯社、世界性通讯社,在境外设有180个海外分社,拥有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和传播网络;因此其所拥有的新闻资源以及产生的新闻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通讯社唯一运营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业务的下属单位,也是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本项目采购内容是:在新华社客户端进行“海南旅游”栏目信息流推广和向“海南旅游官微”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新华社新闻信息供稿服务。因此该采购任务只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在获取途径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公示期限 | 2018-10-31 至 2018-11-06 |
项目联系人 | 强薇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华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紫东阁3D房 |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南旅游新媒体推广项目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60万元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六、专家论证意见(综合意见):
新华社是我国国家通讯社、世界性通讯社,在境外设有180个海外分社,拥有覆盖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和传播网络;因此其所拥有的新闻资源以及产生的新闻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权威性和唯一性。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通讯社唯一运营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业务的下属单位,也是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本项目采购内容是:在新华社客户端进行“海南旅游”栏目信息流推广和向“海南旅游官微”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新华社新闻信息供稿服务。
因此该采购任务只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在获取途径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专家一致同意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如下:邱蕾 赵昕 曹秀清
七、公示期: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
八、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发应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强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华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紫东阁3D房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7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门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海南华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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