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电子屏幕项目询价采购书

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电子屏幕项目询价采购书

询价采购书

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电子屏幕项目已由吉军字【2017】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武装部,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对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电子屏幕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承包商前来报价。

项目编号:JTZJY181002

采购项目名称:靖宇县人民武装部电子屏幕项目

采购预算:10万元

工期要求:2018年 11月11日至2018年11月15日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执证期限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标的产品;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在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招标公告第3.1项对投标申请人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报名。

五、询价时间: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

六、询价地点: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会议室。

七、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未提供以上资料的供应商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八、询价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2000元金额的询价保证金。招标文件费为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靖宇县

联系人:杨允石

电话:188*****37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刘洪达

联系电话:: 138*****110

行政监督部门:靖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发布媒介: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屏幕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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