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 | 2018年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0-31 12:57:2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1-01 10: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1-06 19:00:00 | |||||||
终止: | 否 | |||||||||
2018年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08N451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170万元(含税价)。 1.2设计服务内容: 新疆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施工改造设计与勘察工作,勘察工作包括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等工作。设计工作包括出具方案设计、概预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审查、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服务等服务工作。设计相关文件需通过施工区域内电力相关部门评审合格。 1.3设计周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下达任务通知书后1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在总工期约定期限为完成,不能制约和影响总工程的总体进度。 1.4设计服务范围
1.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设计费<170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 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相关文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须提供网站截图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公章的证明材料)。 2.2.3若投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疆外企业进疆备案许可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工程设计成果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6 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①本项目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总负责人,②同时须提供总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社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6月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0投标人不得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2.6项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10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1会议室。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135*****420或177*****585 传真:****-******* 电子邮箱:********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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