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天府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文件补遗02公告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天府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招标文件补遗02公告
关于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 天府院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补遗及答疑澄清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设计负责人(6分):“2、2013年1月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多3分;上述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中包含有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内容的,每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本小项最多5分。”变更为:“2、2013年1月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每具有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多3分;上述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中包含有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内容的,每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本小项最多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联合体及资质(2分):“非联合体投标人得1分,联合体投标人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得1分;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的,得0.5分。”变更为:“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 二、澄清答疑: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的规定,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但是在招标文件第28页评分标准中关于“联合体及资质“的评分标准中规定,非联合体投标人得1分,联合体投标人不得分,此条评分标准显然对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和非联合体投标人采取了不同的评标标准,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行为,建议取消。 回复:见补遗2。 问题2: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以来,作为设计负责人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多3分;上述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中包含有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米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内容的,每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注:略”。提问:该条括号中的“单项合同”如何理解?是要求该设计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还是要求其中某个单体建筑面积需大于60000平方米或其中公共建筑部分(或医疗建筑部分)累加的面积需大于60000平方米? 回复:指该单项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大于60000平方米。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2013年1月以来,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参与的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最多2分。注:略”提问:是否应该要求获奖的单体建筑面积需在60000平米及以上? 回复:有效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不特定指单体建筑。 问题4:招标文件对类似业绩的要求为公共建筑,并且在29页对此有详细解释。提问:如果投标人的业绩为城市综合体或其他群体建筑,项目同时包括写字楼、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部分,同时也包括住宅建筑部分,其中写字楼、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部分的建筑面积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面积是否应作为可得分的类似业绩。 回复:城市综合体或其他群体建筑,项目除写字楼、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部分之外,还也包括非公共建筑部分。其中写字楼、酒店、商场等公共建筑部分的建筑面积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面积可视为类似业绩并计分。 问题5:招标文件中对项目规模要求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还需要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问:如果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没有规模,但是竣工验收报告中有项目规模是否可作为依据? 回复: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问题6:招标公告中,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设计是否应该由施工总包单位完成,全过程咨询单位只需完成配合工作? 回复: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设计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以委托给相关单位完成,其设计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总平面布置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配合工作。 问题7:招标公告中,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工作是否应由业主另行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全过程咨询单位只需完成配合工作? 回复: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工作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负责完成,招标代理机构配合。 问题8:竣工图编制工作是否由施工总包单位完成,全过程咨询单位只需完成配合工作? 回复: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配合。 问题9:本项目对绿色建筑的星级有没有特殊要求? 回复:三星。 问题10:本项目的景观设计是否包含体育设施及运动场地(该部分一般由专业厂家深化完成)?是否含雕塑设计(该部分一般由专业团队完成)?是否包含喷泉水系设计(该部分一般由专业厂家深化完成)? 问题11:本项目若需建设体育设施及运动场地、雕塑、喷泉水系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以将设计工作分包给符合条件的专业团队,或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其设计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12:室外总体设计是否包含高压电力、主供给设计、天然气和热力管线相关设计(该部分一般由专业机构完成)? 回复:高压电力、主供给设计、天然气和热力管线相关设计工作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以委托给相关单位完成,其设计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问题13:本项目的工作范围是否包含环评、交评报告编制? 回复:招标范围不含环评、交评报告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配合)。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11月5日10时3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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