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李家户镇人民政府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武城县李家户镇人民政府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武城县李家户镇人民政府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预算金额:约104.955272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官屯村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工程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技术规格:/;物理特性:/。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武城县李官屯村。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甲方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11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武城县李家户镇人民政府 | 地址:武城县李家户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路董子文化街广仁街31号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85 |
发布人:济南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16时13分4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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