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洛阳旅游品牌国际传媒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洛阳旅游品牌国际传媒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洛阳旅游品牌国际传媒采购项目针对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洛阳旅游品牌国际传媒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洛购238号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HNZB[2018]LY06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45万
服务期:一年
二、采购要求:
(一)、根据对外传播需求,建设和运维洛阳旅游英文网站,展示洛阳旅游品牌;
(二)、根据洛阳市国际旅游城市建设需求,通过中央级外宣媒体平台展示洛阳旅游国际化品牌形象;
(三)、针对洛阳市旅游重大活动对外传播需求,通过多种形式传播渠道对外传播洛阳旅游信息;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3.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
3.2、采购小组根据价格、质量、供应商实力及服务承诺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3.3、成交供应商应报价合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四、供应商须知: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且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换发为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4.7、本次采购为单一来源采购,允许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书面报价。
4.8、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
4.9、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应是根据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一年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劳务、人员工资、人员社会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护理工作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本次采购为单一来源采购,允许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书面报价。
4.10、合同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
注: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单价、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4.11、付款方式:上半年6月底支付50%,下半年十一月底前支付剩余50%
4.12、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采购不退还响应文件。
4.13、供应商应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须密封包装。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4.1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日8:30至2018年11月5日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1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报名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采购文件费用:每份壹佰元(100元),售后不退。
4.16、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5室。
4.17、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18、成交通知
4.18.1由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18.2《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19、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
4.20、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21、采购人: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党政办公楼1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
4.2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地址、电话: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聂女士
电话:****-******** 152*****980 157*****741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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